星期三, 3月 21, 2007

鞭刑

這幾天看到報上寫著法務部因日前發生的性侵犯案受到立委的強烈要求下,將研議是否採取鞭刑來嚇阻性侵害的案件發生。

看到這則新聞,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法務部終於考慮以"強硬"的手段對待這樣的犯罪者,雖然台灣是以人權立國,但是,對於罪犯而言,有何"人權"可言?我當然舉雙手贊成這樣的刑罰,最好是可以嚴刑峻法對待性侵害的罪犯,鞭刑、宮刑我還覺得都太輕了,最好是直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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